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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行为准则--性爱(图)(改编)
[ 2007-7-4 12:20:00 | By: 周法哲 ]
 
男女之间光有婚姻的形式还不够,还要有性爱的内容。
性爱是性欲和爱情的结合。性爱不仅是一种本能的性欲望和两个人交往中纯生理的享受,而且也是按照和谐的规律把自然的性欲和升华的爱欲、把机体的生理规律和精神准则交织在了一起。只有性爱才能维持婚姻的持续及婚姻的美满。


人们对性行为中的性爱原则愈来愈重视,最终有可能超越婚姻原则而成为判断性行为是否合乎伦理道德标准。也就是说,性爱应成为性行为的基础,没有性爱的婚姻应解体。对于旧的性爱消失或新的感情产生而想离婚和重新结婚的人,社会不能笼统地指责为是不道德的行为。
但是,就现阶段而言,社会对其成员间性交关系的道德评价,还不能单纯以性爱本身为依据,当然也不再是仅以婚姻本身为依据,而是二者的统一,即按照性爱建立的婚姻为依据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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